西北局积极推进通用航空管理系统的启用工作

    “通用航空管理系统”将于2016年6月30日正式启用。为认真落实民航局有关正式启用“通用航空管理系统”的工作要求,6月23日,西北管理局向辖区各相关单位传达了民航局的有关文电精神和工作要求,并对进一步做好系统的正式启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系统”的启用工作,要按照民航局电报要求,加强对系统信息报送要求及考核办法的学习,制定切合公司实际的“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系统负责人、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把系统使用的管理办法加入运营手册,并报所在地监管局和管理局备案。二是申请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经营许可证变更、换发等的企业申请人,在线提交正式申请材料的同时,向所在监管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三是为了确保系统数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各单位要按要求时限及时准确的填报通航经营活动信息备案表和安全生产经营信息等相关数据。四是民航局和管理局将把“系统”信息的报送情况作为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依据,各监管局要加强跟踪监管,把系统使用情况作为企业年度检查和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同时管理局和监管局要按照真情服务要求,加强工作指导,注意及时收集“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民航局反馈,确保“系统”正式启用后正常使用。


附件: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