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局向西部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颁发经营许可证

     7月11日,西北管理局向西部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颁发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该公司是西北地区第26家取得经营许可证的通航企业。

    为帮助指导做好后续工作,西北管理局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提出要求:一是要加强企业证照管理。要明确部门岗位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加强对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性的管理,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二是加强通用航空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要按照民航局和管理局的电报要求,明确系统管理人员,制定相关使用管理制度,及时完善系统基础数据,按照系统功能提交相关经营活动信息。三是加强做好运行合格审定工作。要提前认真做好准备,及时与管理局业务部门对接,加强政策咨询,抓紧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运行合格审定工作,在未完成运行合格审定之前,不得开展通航经营活动。四是加强飞行安全管理。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按照系统安全要求,严守飞行安全底线,杜绝盲目飞行,确保飞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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