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局积极推进陕西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

  314民航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其中陕西省五家医疗机构纳入医疗救护联合试点范围。为认真贯彻落实《方案》精神,扎实做好陕西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西北管理局主动作为,积极对接具备航空医疗救护的通航企业, 415日与上海金汇通航陕西分公司进行交流座谈,提前探讨谋划陕西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相关工作。 

  金汇通航陕西分公司负责人首先简要介绍了在陕西地区开展医疗救护的工作情况、布局规划以及与陕西卫健部门的联系情况,并表示愿意在管理局和地方卫健部门的领导下,开展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管理局通航处介绍了陕西地区通航基本情况、《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和要求,双方围绕《方案》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从常态化联系机制建立、组织机构保障、行业地方政策支持、具体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了交流研讨。 

  结合当前航空医疗救护实际,根据公司主动开展试点的意愿,西北管理局对下一步试点工作提出建议:一是要积极主动与陕西卫健部门交流对接,争取搭建卫健委、管理局与执飞企业之间高效顺畅的三方沟通交流平台。二是要充分发挥企业自身在航空医疗救护领域的资源优势,及时总结现有经验,制定公司实施方案,争取探索形成行业标准规范。三是要将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与落实民航局和陕西省战略合作协议相结合,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和保险机构参与试点,切实保障试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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