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航局印发《民航单位法定自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以来,西北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辖区单位落实《规范》新要求,扎实推进法定自查工作,进一步督促各单位形成主动合规、持续合规的长效机制,确保法定自查工作真正发挥作用。
认真部署落实,明确工作要求。2023年初,西北局结合《规范》要求,向辖区单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定自查工作的通知》,从法定自查制度建设、自查机构设置、自查人员及培训、自查计划制定及变更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明确,指导辖区单位尽快完善法定自查制度的修订工作,要求辖区单位要增强自律意识,鼓励结合《法定自查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的指导性要求,不断优化和提升本单位的法定自查效能水平。
积极开展宣贯,营造良好氛围。为进一步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对《规范》理解,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西北局积极作为,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对辖区各机场和空管单位进行了法定自查制度修订要点的宣讲,重点解读了《规范》中对法定自查工作新要求以及工作原则,以及与《工作指南》的关系,共计培训人数约600余人次。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工作效能。西北局持续加强对法定自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科学调整“企业规章符合性法定自查组织实施监管”、“企业规章符合性法定自查效能监管”检查计划的实施,不断推进法定自查工作向纵深展开。在全面开展法定自查检查的基础上,近期,西北局对上半年法定自查工作检查情况进行了系统梳理,针对辖区单位法定自查工作存在的法定自查制度更新不及时、法定自查计划制定不全面、法定自查实施和闭环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法定自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方面对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自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规范》的各项要求;二要狠抓任务落实,提高法定自查工作质量;三要加强能力建设,筑牢法定自查基础;另一方面对管理局和各监管局开展法定自查行政检查,从持续强化监管责任的落实、结合近期安全形势科学调整法定自查行政检查计划、运好法定自查工具,推动辖区单位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