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监管局完成长安航空CCAR-121R8补充运行合格审定

   2024年4月13日,《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R8)正式发布。按照民航局《关于推进CCAR-121R8补充合格审定工作的通知》和西北局工作安排,陕西监管局扎实组织开展审定工作,于2025年1月8日顺利完成长安航空CCAR-121R8补充运行合格审定。

  作为西北局首批开展CCAR-121R8补充运行合格审定工作的单位,陕西监管局高度重视,秉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和“严字当头”的原则,成立专项审定工作组,科学制定审定计划,合理搭配监察资源,统筹推进审定工作,指导长安航空按照规章要求准备审定材料,完成长安航空CCAR-121R8全部条款的符合性声明和相关手册的审查工作,并使用SAI/EPI/SOI检查单实施全面的文文、文实检查。
  此次审定工作重点从规章符合性、体系健全性、接口一致性、实施有效性等方面开展审查评估,各专业监察员使用68份SAI检查单对手册文件进行审查,发现问题112项;使用56份EPI/SOI检查单,通过现场检查和问卷访谈等方式对各类工作记录、程序措施、工作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所有发现问题已指导长安航空完成整改闭环。最终批准和公司认可运行手册14本,签批运行规范3条,并于2025年1月8日正式下发审定批复文件。
  此次审定是对长安航空规章符合性和系统安全保障能力的一次全面审查,也是陕西监管局监管责任和监察效能的综合体现。陕西监管局将持续注重依法行政、效能行政,严格按照规章和监察员手册的规定实施审定和监察各项工作,助力民航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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